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3129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3129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1号),涉及企石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企石东辉副食店经营的蒜香味花生
东莞市企石东辉副食店经营的“蒜香味花生”(生产企业名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规格:210克/袋,生产日期:2023/6/1),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上述批次的“蒜香味花生”21包,当场依法予以查封扣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蒜香味花生”40包(含供应商赠送10包),其中销售了13包(含抽样检验13包),未销售21包,有6包当事人称自己已食用。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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