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125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67号),涉及企石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企石广钊水产品店经营的花甲
东莞市企石广钊水产品店经营的“花甲”(购进日期:2023-07-04),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花甲”。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花甲”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检验4公斤)。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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