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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企石镇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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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企石镇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0年9月11日在企石镇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财政分局局长 黄庆伦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代表报告企石镇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以审议。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下达我镇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分配额度1,035万元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抗疫支出;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生态环保项目。根据预算法及上级关于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的有关规定,上述抗疫特别国债和新增专项债券收支须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一、资金具体安排情况

  (一)抗疫特别国债分配1,035万元

  按照市下达资金的通知,具体安排项目如下:

  1、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800万元;

  2、小额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15万元;

  3、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15万元;

  4、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162万元;

  5、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43万元。

  (二)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分配额度1.8亿元

  1、安排1.2亿元用于东莞市企石镇2019年污水接驳与排污口整治工程。

  2、安排0.6亿元用于东莞市企石镇东清湖市级湿地公园及环湖截污配套工程。

  二、本轮分配我镇的抗疫特别国债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共置换减少我镇原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基建支出16,10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中一般专项支出1,035万元。

  各位代表,以上是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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