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全国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市省级评估认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东莞市已达到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督导评估基本要求,拟申请“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省级评估认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3月31日。如有异议,可于3月31日前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或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769-23126001,电子邮箱:dgdds@dg.gov.cn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20-37626849,邮箱:dds@gdedu.gov.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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