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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6-19 17:38:58  来源: 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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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二十九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向本单位反映。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受理电话:0769-23391916


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  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九项

东莞市清湖工业园区附近分布多个工业集聚区,大量工业废水进入东莞清溪厦坭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其长期超负荷运行,雨天污水溢流严重,现场监测周边的厦坭河、三星渠水质均为劣Ⅴ类。

实现企业环境智慧管控,强化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工作;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基本消除污水溢流现象,契爷石水(厦坭河)和三星渠水质消除劣Ⅴ类。

(一)强化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对清湖工业园及周边工业集聚区、厦坭污水处理厂纳水片区重点涉水企业和清溪镇涉水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涉水企业产污、治污、用水、排水等监控设备的安装,全时段监控企业水平衡。深化有奖举报和网格化管控措施,加强群防群治。

一是加强执法监管。2021年11月以来,针对纳水片区的涉水企业开展14轮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079家次,发现问题企业89家次(均已立行立改),立案查处涉水问题企业10家次。二是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全镇已完成90家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大幅度提升企业非现场监管能力。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推行有奖举报机制。开展9场次普法宣传活动,涵盖约445家次企业,鼓励市民和工厂员工参与违法举报,共收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3宗,共同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二)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2023年底前建成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利用该厂现有5500立方米应急调蓄池调蓄来水,暂存高峰期未能及时处理的污水,减少溢流。完善进水在线监控设施及安装管网来水水质监控站点,加强来水监测监控,对异常来水问题进行溯源排查。

东莞市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4年7月18日已通水试运行,9月20日完成在线仪表联网验收及出水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正式投产。同时,已建成5500立方米的调蓄池,减少厦坭河溢流量及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溯源能力,在地下污水管网检测井处设置26个水质微型监测站,对污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

(三)完善“一河一策”,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强对污水管网运营单位的考核监督,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营。2021年底前契爷石水(厦坭河)水质已消除劣Ⅴ类,2023年底前三星渠水质消除劣Ⅴ类。

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EPC+O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清溪镇部分)已完成并已验收。制定实施契爷石水“一河一策”方案(含三星渠)。契爷石水2021年年底前已消除劣V类,截至2025年1-5月水质均值均达标;三星渠2022、2023、2024及2025年1-5月水质均值均达标。

(四)加快推进镇村工业园区改造。以推进清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工改工”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清溪镇已启动清湖工业园区的改造工作,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类分策、稳步推进”的策略,2021年10月谋划启动改造工作,推进集聚区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项目于2024年10月28日举行开工仪式,于2024年12月2日申领施工许可证,于2024年12月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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