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等有关要求,加快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高标准打造东莞市数据产业集聚区,现征集第一批东莞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行业领域,推动开展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建设,打造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
二、数据集要求
(一)数据集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能够支持业务应用场景落地,支撑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
(二)数据集应建设完成并具备定期更新机制,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见附件),并于12月30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zsjzcfgk@dg.gov.cn。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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