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不足。
东莞东江北干流中堂镇沿岸码头、煤堆场较多,虽经大力整治,但仍杂乱无章。2018年7月和8月,东莞市东江南支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因溶解氧偏低,未达Ⅲ类。
(二)责任单位:中堂镇党委、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莞海事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开展小散乱码头专项清理整顿,保障全年水质均达饮用水水源Ⅲ类水质目标。
(五)整改措施:
1.二十六(一):流域概况。东江北干流流经中堂镇岸线共18.3公里(包括江南海岸线),有大小码头共33个,其中砂场码头15个,煤堆场码头5个,其他性质码头13个(33个大小码头中,有6个码头已取得审批)。
2.二十六(二):开展小散乱码头专项清理整顿。2018年共依法拆除中堂镇东江北干流内15家小散乱码头相关装卸设施,2019年继续加强对中堂镇东江北干流码头的执法巡查,严防小散乱码头死灰复燃。加强对企业生产自用码头的执法监管工作。并对已拆除相关装卸设施的小散乱码头、煤堆场,逐一复查,及时修复及封堵防浪墙,禁止煤、砂、石运输车辆再次进入使用。
3.二十六(三):还原岸线生态。对中堂镇东江北干流已清理的15个砂场码头地块进行复绿,目前6个砂场码头已投标并正在动工建设,计划2020年年底前对煤堆场码头完成复绿,其余堆场码头将同步推进。
4.二十六(四):取缔非法小散乱码头,确实打击船舶非法靠泊作业的行为。加强海事部门及各园区、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非法靠泊作业船舶的打击力度,严禁船舶利用非法码头、堆场装卸货物。海事部门要积极协助此类行为的查处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二十六(一):大小码头共33个,其中15个砂场码头已于2018年5月完成清理,6个其他性质码头已取得审批,其余7个其他性质码头和5个煤码头均纳入小散乱污码头整治,已拆除相关装卸设备(运输带、装卸吊臂和平台),并于2021年6月通过修复防浪墙方式封道其陆上出入口,完成整治。
2.二十六(二):2018年共依法拆除中堂镇东江北干流19家小散乱码头,中堂交通分局逐一复查,并加强执法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对已关停的非法砂场,中堂镇水务中心已根据砂场整治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码头封堵防浪墙。
3.二十六(三):截至2021年9月底,东江北干流已清理的15个砂场码头,其中12个已完成复绿。根据《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有关规定,其余3个地块(分别是吴家涌村新海运堆场、槎滘村东河建材、华汇船厂),都在堤内,且处于河道管理范围之外,此外,经中堂镇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均为建设用地,不属于复绿范畴。为防止地块问题反弹,目前已采取加强巡逻、执法等方式强化管控。
4.二十六(四):中堂镇共有42个小散乱码头,2018年以来通过拆除设施、拆除平台构筑物、物理围蔽等措施进行清理整顿28个,2019年清拆14个,已完成清理整顿。中堂海事部门2018年共开展巡航184次,查处船舶海事违法行为41宗,驱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停泊船舶20艘次;与镇交通、生态环境、渔政、水务等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共14次。2019年共开展巡航223次,查处船舶海事违法行为49宗,驱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停泊船舶19艘次;与镇交通、生态环境、渔政、水务等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共17次。2020年共开展巡航106次,查处船舶海事违法行为27宗,驱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停泊船舶8艘次;与镇交通、生态环境、渔政、水务等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共9次。2021年至今共开展巡航146次,查处船舶海事违法行为38宗,驱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停泊船舶16艘次;与镇交通、生态环境、渔政、水务等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共20次,并在东江北流(中堂段)岸线整治工作攻坚时期,完成了为期14天的“东江北24小时水上值守”任务。另外,2018年以来,中堂海事处与周边麻涌、增城海事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8次,共同打击船舶非法转移固废、非法作业等违法行为。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我市两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水质稳定达到III类及以上。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中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118842;东莞市中堂镇中堂供水厂4楼中堂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水政管理组,88116799;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23392093,执法监督科,23391595。
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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