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2016年8月,东莞市长安镇约400吨垃圾通过厦岗码头装船运到广西,其中100吨偷倒至广西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导致藤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3小时。深圳市日均产生生活垃圾1.8万吨,但日处理能力仅1.3万吨,已成为全省生活垃圾倾倒最大的始发站,2015年以来39起查明来源地的垃圾跨界倾倒案件中,23起来自深圳。此次“回头看”进驻期间,深圳市又发生向惠州、中山、湛江等地非法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0余起,深圳万城美清洁有限公司先后多次将深圳龙华民治街道2000吨垃圾非法倾倒到中山、惠州等市,习以为常、明目张胆。
(二)责任单位: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东莞实业投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严厉打击倾倒生活垃圾违法行为,补上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欠账。
(五)整改措施:
1.十一(一)2:对非法倾倒生活垃圾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处置生活垃圾行为,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11月底前依法对涉案单位东莞市东能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2.十一(二)2: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东莞市2019年上半年建成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700吨/日),2020年建成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二期项目(2250吨/日),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3.十一(三)2:东莞市组织开展生活垃圾转移处置的排查工作,摸清辖区生活垃圾去向、处置情况,强化源头收集、中端运输、末端处置管理,开展防范垃圾外运设卡专项检查。
4.十一(四):省公安厅加强案件侦查的督导工作。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加快侦办,切实提升打击效能,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倾倒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十一(一)2:法院已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依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责任。市纪委依据规定,对相关部门、镇街责任人进行处分。所有运往广西藤县的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东莞市长安镇已经支付相关处理费用及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
2.十一(二)2: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项目已于2019年底建成,海心沙环保热电厂二期项目于2021年6月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十一(三)2: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对所有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点装设视频监控系统。2019年底,进入各环保热电厂的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并接入了数字城管平台。车载视频系统正在按数字城管最新标准更换中。已完成环保热电厂在线监控平台有关数据与数字城管系统对接工作。严格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426号)文件精神,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工作。目前,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能力达14250吨/日,生活垃圾产生量平均约13760吨/日,全部运往环保热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实现新增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的目标,未发现偷倒生活垃圾行为。
4.十一(四):东莞市公安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飓风2019”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及各项子方案,将“飓风2019”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与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刑事犯罪行为。依照“两法衔接”工作要求正常开展案件移送衔接工作,暂未收到行政职能部门移送涉及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刑事犯罪案件线索。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科,22628700;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3号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行动大队,23055448。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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