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查获无任何相关凭证的“三无”船舶335艘(详见附件)。根据有关规定,限该335艘“三无”船舶当事人或者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东莞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58号)协助调查或者配合处理,逾期将对上述物品依法处理。(联系人:陈警官,电话:0769-22992110)
附件:335艘“三无”船舶清单
东莞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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