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我局在东莞市辖区海域内查获一宗案件,涉案汽油及燃料油无人认领,我局依法对该涉案汽油及燃料油进行扣押。现公示如下:
2021年10月9日,东莞海警局在太平水域(22°45′45″N,113°00′39.7″E)查获一艘刷有船名船号“珠桂6160”“CM63127A”的木质船舶,船上共有四个涉案油桶,其中两个油桶内装有汽油,分别净重8kg、11kg,另外两个油桶内装有燃料油,分别净重6kg、22kg。
现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处理。联系人:唐警官,电话0769-85119110。
东莞海警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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