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我局在东莞市辖区海域内查获一宗案件,涉案船舶无人认领,我局依法对该涉案船舶进行扣押。现公示如下:
2021年12月6日21时35分,东莞海警局于虎门大桥附近海域(22°49′0″N,113°35′54″E)查获一艘无船名无船号的铁质船舶。
现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处理。联系人:唐警官,电话0769-85119110。
东莞海警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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