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21〕475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的要求,我市于2021年4月至6月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覆盖检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42家。本季度我市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运行的42家政府网站及“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中32个镇街和6个部门共38个频道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全市在运行的31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就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进行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均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各项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此次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均为合格,政务新媒体检查总体达标,但仍发现有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网站日常运维和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本季度检查发现“东莞建设网”“东莞公安交警网”“东莞市民政局门户网”“东莞财政”“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地情网”网站、“东莞·企石”栏目管理不到位,部分栏目更新未达到更新要求,“市金融工作局”网站存在空白栏目情况。
(二)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格。本季度检查发现,“东莞·大岭山”“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频道部分稿件或附件存在泄露个人身份证信息情况。“东莞·莞城”“东莞·塘厦”“东莞·望牛墩”“东莞·樟木头”“东莞警察网”“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门户网站”“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公众网”“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市民政局门户网”“东莞市贸促会”“东莞市林业局”“企莞家”“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等网站频道部分稿件存在不良外链及暗链问题。
(三)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测中发现“厚街发布”今日头条号、“平安东坑”“南城普法”南方号等政务新媒体在完成注销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市开普云监管平台中取消备案登记;“东莞横沥交警”微信公众号、“健康东莞”抖音短视频号、“东莞网警”今日头条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方号存在未及时更新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助力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要围绕市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疫情处置信息。对于公众关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方面的疑问和咨询,要认真对待、及时研判、妥善答疑。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传播合理,提升政务服务效果。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人员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认真吸取此次通报内容的经验教训,立行立改,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对于开普云监管平台提示疑似存在错误的稿件,要及时检查纠错,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多层审核,反复校对,充分利用好现有“政务新媒体政治导向把关系统”,严把政治关,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正确引导舆论。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地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市开普云监管平台,及时做好不同平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状态更新报备。进一步降量提质,对功能重复或相近、信息更新不及时、用户关注度低的账号加大清理整改力度,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完整,杜绝瞒报、漏报、迟报。
(四)进一步提高网民留言办理时效和质量。为确保留言办理及时高效,各部门政府网站要安排专人每天关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收到的网民纠错信息并及时处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并逐级审核报送。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收到转办的市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纠错信息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并反馈答复口径。同时,充分发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作用,针对网民留言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改进网站内容质量,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附件:1.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021年第二季度)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20日。
附件2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2021年第二季度)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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