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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莞市政务服务社会试用员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5-12 15:20:23  来源: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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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和便利度,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度,精准发现存在问题,收集优化意见建议,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现面向全市征集政务服务社会试用员。

  一、申报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在东莞市内工作生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大学生、中介行业人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等。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能够参加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的培训、试用、会议等活动。

  三、工作职责和权利

  (一)试用。对东莞市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试用并提出意见建议。线上试用包括: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小程序、“i莞家”APP、“莞家政务”自助终端机等线上办事渠道。对于可通过网上办理全流程(全程网办)的事项,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提供试用员账号。

  线下试用包括: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各园区、各镇街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现场办事渠道。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实际办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建议。收集、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政务服务系统不作为或滥作为等现象,应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馈。

  (三)宣传。宣传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各园区、各镇街在政务服务领域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所采取的举措及工作成效。

  (四)沟通。保持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联系沟通。每季度反馈一次综合意见和建议;每半年参加一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的座谈会,就有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

  (五)奖励。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政务服务社会试用员,对于积极履行职责、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我市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提升的社会试用员,纳入政务服务预约白名单(办理业务不受预约放号限制,可预约任一办理时间段),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报名者填写《东莞市政务服务试用员申请表》(附件)并发送至644899997@qq.com。

  (三)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研究确定后,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公示东莞市政务服务社会试用员名单,并颁发东莞市政务服务社会试用员聘书(聘期2年)。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政务服务社会试用员申请表.docx

  咨询电话:黄先生,22830332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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