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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省反馈问题(二),市方案十六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3-08 11:49:58  来源: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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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内河涌难以如期完成年度整治任务,部分河涌整治不严格不彻底。

  (二)责任单位:各园区、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的基础上,2020年年底前,再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

  (五)整改措施:1. 十六(一)建立全市河涌清单台账。

  (二)确保在2020年年底前再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整治工作。(三)2019年新建不少于10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不少于1500公里微支管网,实现关联管网通水运营,完成排污口整治。(四)建立健全验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十六(一)2019年8月印发《东莞市河涌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梳理出2019-2021年需要整治的污染河涌清单,并分年度下达任务,建立台账。2.十六(二)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累计完成424条,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102条、109条、213条。3. 十六(三)2019年建成截污次支管网1572公里、微支管网1959公里。2019年,基本完成市区和石马河、茅洲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0年累计完成1791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占全市总数的98.5%。4.十六(三)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已联合印发《东莞市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考核评估办法》。东莞市水务局已采购第三方评估验收单位,对2018年完成整治的河涌开展评估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东莞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科,电话22830720。


东莞市水务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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