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茅洲河流域所有垃圾填埋场应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雨污分流及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建设,但长安镇乌沙二期填埋场直至2018年7月才完成建设。
(二)责任单位:长安镇党委、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实现长安镇红花坑和乌沙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等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填埋场渗滤液有效处理。
(五)整改措施:长安镇红花坑和乌沙垃圾填埋场已基本完成封场整治措施,并持续对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处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9年12月,长安红花坑、乌沙2座填埋场已完成深度整治工程,经组织专家验收,符合“封场整治”的有关要求,并已报省住建厅销号。红花坑采用固定式+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渗滤液处理;乌沙填埋场采用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渗滤液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2634278。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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