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当前位置: 首页 > 聚焦东莞 > 政务公告
东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省问题(一),市方案十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3-08 11:50:04  来源: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对污泥监管职责分工不清,存在监管漏洞。

  (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逐步理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强化污泥监管职责。

  (五)整改措施: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2020年年底前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主体调整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9年,市委编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等部门对调整东莞市污水处置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开展专题调研。2019年4月,经市政府十六届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在2020年前仍维持现行监管体制不变,由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主体,有效理顺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强化污泥监管职责,相关整改任务已整改落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六楼中共东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科,22836635。


中共东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