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仅在2015年对连续两年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进行了降级处理。
(二)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肃开展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五)整改措施:修订《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修订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优化了考核结果优秀否决项和合格否决项的设置。已完成各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3391086。
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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