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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8年“回头看”督察整改二十五(四)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3-08 11:40:24  来源: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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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不力,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较为突出,督察人员随机抽查惠州、韶关、潮州、江门等市10家畜禽养殖企业,发现6家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废水直排,潮州饶平县樟溪猪场偷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1600毫克/升。

  (二)责任单位:横沥镇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五)整改措施:二十五(四)各地级以上市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户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治污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规定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8年印发《东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根据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保留情况,指导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7月对横沥镇1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开展验收;7月市政府成立了东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责工作小组。修订实施《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合理划定禁养区;印发《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管理指南》,主要指导畜禽养殖禁养区、非禁养区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为80.12%、81.13%、82.18%。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8楼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22830862;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与生态科,23391568。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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