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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8年“回头看”督察整改二十四(一)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3-08 11:40:25  来源: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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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工作。但督察发现,惠州市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控制,现场抽查7家已上报完成清理的企业,结果4家未清理,2家出现反弹,仲恺高新区甚至越清越多。阳江市清理标准不严,禁养区复养情况不断出现。

  (二)责任单位: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

  (四)整改目标: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排查、复查和清理工作。建立完善禁养区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巩固禁养区清退成效。

  (五)整改措施:各地级以上市进一步强化禁养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对清理不彻底和反弹的养殖场户坚决彻底清理,建立巡查制度,使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禁养区内偷养、复养的养殖场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加强宣传力度,各市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禁养区清理整治不留死角。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排查、复查和清理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整改工作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各地政府联合督导。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7年底前已完成禁养区养殖清理工作,累计清理非法畜禽养殖场户共489个,清理非法生猪养殖4.1626万头,清理家禽养殖78.9757万羽。2018年至今,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迅速清理反弹养殖。严防回潮反弹。2020年2月27日修订实施《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合理划定禁养区,印发《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管理指南》,指导畜禽养殖禁养区、非禁养区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与生态科,23391568;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8楼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22830862。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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