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20〕685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的要求,我市于2020年9月至11月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41家。第四季度,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按季度组织开展的网站抽查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我市对全市运行的41家政府网站及“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中32个镇街和6个部门频道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在运行的354家政务新媒体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抽查结果看,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各项要求,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抽查总体合格率为100%,政务新媒体检查总体达标率为97%。
二、存在问题
(一)问题整改不到位。12月初,我市将本次网站抽查的检测报告下发给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进行整改。12月16日复查问题发现,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网站的“投资动态”栏目、“党务公开”专题的“政策法规”及“最新活动”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重大项目建设”栏目未按更新要求完成整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时间和落款时间不一致、公开的网址未更新以及未对照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公开申请的时限更新为20个工作日。市志办频道的“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未按更新要求完成整改,市科技局网站仍有两个空白栏目未调整处理,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城建局未完成网站错敏字和问题链接整改。
(二)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格。从日常监测中发现网站、频道及政务新媒体的常见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存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且无视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系统的内容错误预警,强行发布,导致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如市国资委、石排镇、黄江镇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表述错误。监测指出问题后,未能对发布的历史稿件全面排查整改,举一反三,防止新发布的稿件出现相同问题。
(三)新媒体管理仍需加强。本次新媒体检查发现,更新不及时是政务新媒体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还有部分新媒体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缺失有效互动渠道功能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网站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加强对栏目优化调整和更新检查。部门政府网站要日常检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公开情况,报表发布后要长期置于网站首页显著位置,直到新报表公开。
(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在文件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要第一时间将完善后的解读材料报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一并公开文件和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的基础上,鼓励增加图片、图表、图解、漫画、视频等形式,解读文字应通俗易懂,方便公众理解。
(三)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和巡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值守,一旦发生政府网站安全事故,须即时响应、及时妥善处置,并视事件危害程度向我办及市委网信办报告,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附件:1.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2.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附件2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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