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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车辆报废手续和办事程序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1-02-05 01:49:3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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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车辆报废手续和办事程序

  一、资料

  1、汽车安全检测报告。

  2、机动车年检前技术保养维修出厂检验单。

  3、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在车主签章一栏私人盖私章、单位盖公章)表格后面贴发动机、车架号码拓印。

  4、私人车:身份证复印件1张;单位车:单位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行驶证复印件1份。

  6、相片l张(标准要求:按行车证相片标准到市任何一个检测站照相)。

  注:到期报废前3个月申办。

  二、办事程序

  (1)逢星期三将延缓车开到车管所停车场检验车辆。

  (2)经检验合格后,经办人开具验车通知书及汽车延缓报废审批表一式二份。车主凭验车通知书到指定的检测站检验车辆。

  (3)车主正确填写《汽车延缓报废审批表》,要求用钢笔填写,同时盖章(私人盖私章,单位盖公章)

  (4)车主带齐资料到一楼2l号窗办理车辆延期报废。

  (5)车主到一楼14、15、16号窗查询结果、打证。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另刊于〈东莞日报〉200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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