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残联发布了《东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名单》。据了解,全市共有43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被纳入定点机构名单。根据相关政策,东莞市户籍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最高可获得3万元/年的补助。
43家机构被认定为定点康复机构
根据今年11月24日实施的《东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定点机构管理是指,从合规康复机构中择优选定承担康复服务的机构,并依据服务协议进行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应具备“依法登记”、“服务场地使用面积、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室内设计等,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开展康复服务业务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有关康复服务业务满6个月以上”等多个条件。
市残联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定点机构集中认定。对定点机构的评审认定结果采用评分及总分淘汰制,总分低于设定的合格分值为不合格。评审不合格或当年度发生严重安全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定点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解除服务协议,且2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认定申请。
12月1日,东莞市残联发布了《东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名单》。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等43家机构被认定为定点康复机构。
在定点机构进行康复可获补助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根据相关方案,残疾儿童符合“东莞户籍”“0-17周岁,其中7-17周岁仅在东莞市内接受康复服务”等条件,且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可获得一定的补助。
根据相关方案,补助标准为:0-6周岁残疾儿童中,脑瘫儿童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不超过2.5万元,听障、视障、智力障碍及其他类别儿童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同时,相关诊断资料未明确类别的特殊儿童,按最低标准给予补助;有多种残疾类别的,按其中对应类别最高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此外,7-17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按照脑瘫、孤独症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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