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监督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副局长李宁率省水利厅第四工作组于10月24日莅莞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监督检查工作。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黎永年、市水务局政策法规科、水利工程管理科、水资源管理科以及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10月24日下午,检查组一行赴樟木镇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该镇的涉水案件卷宗资料。10月25日上午,检查组重点围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进行座谈,通过查看相关台账、卷宗资料以及登陆水行政执法直报系统等方式,全面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对东莞水行政执法工作以及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一些指导意见。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黎永年、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赖清华对检查组莅莞检查指导表示感谢,将认真贯彻落实检查组意见,提升东莞水行政执法效能,维护河湖管理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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