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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在东莞异地就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9-19 15:58:35  来源: 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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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阳光网9月19日讯 出门在外难免会有身体不适的时候,在异地就医结算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可以报销?申请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东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指南给大家备好了!

  哪些人员可在莞

  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符合以下范围的长期异地定居或工作的参保人、异地急诊参保人和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比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急诊人员:指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而在统筹区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5.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备案地医疗机构确认需要转往其他统筹区医疗机构就医的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

  另外普通转诊异地参保人员不需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线上办理备案,符合转诊条件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转院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

  有哪些办理渠道?

  符合条件的上述几类人员主要有两种备案渠道:

  1.可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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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不同身份的各类人员

  分别需提供哪些资料?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申请所需资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个人承诺书》;

  3.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申请所需资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有效异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承诺书》;

  3.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申请所需资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证明等资料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以及注明具体的外派地址、起止时间);

  3.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寒暑假或因病休学返户籍地学生和异地分校学习(实习)学生申请所需资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学生证或其它在校学生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承诺书》;

  3.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急诊人员申请所需资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门(急)诊诊断证明复印件;

  3.入院记录复印件或详细的门(急)诊病历记录(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复印件;

  4.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申请所需资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原《***异地安置登记信息》复印件;

  3.备案地转出医院转院证明原件;

  4.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备案人员在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提交备案申请时不需上传《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其中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目前只能通过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前台申请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

  可享受哪些待遇?

  备案成功后,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待遇如下:

  1.长期异地定居(工作)人员、急诊人员可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按我市转院人员待遇标准支付;

  2.长期异地定居或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基金支付比例参照市内社区门诊转诊就医比例,限额实行年度管理,每年调整,不再划转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月核定;

  3.同时患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且已申请门慢门特并在备案地选定医疗机构就诊的(后续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按我市门慢门特病相关规定支付。

  备案成功后,

  如何办理就医及报销?

  参保人办理就医及报销流程详见下图:

  需要注意的是急诊人员先就诊的,需在入院10日内且出院之前补办备案。转院人员先就诊的,需在入院3日内结算前补办备案。

  上述已备案参保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医院进行现场医保结算的,可全额自费后一年内提交以下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零星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①异地住院所需报销材料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3)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原件;

  (4)病案首页复印件;

  (5)入院记录复印件;

  (6)出院小结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8)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

  (9)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②异地门诊所需报销材料

  (1)门诊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2)详细门诊病历记录(与收据/发票相对应);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

  (4)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5)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

  (6)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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