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4月14日讯 目前,东莞市正有序分期分批推进返校复课工作,不少学生和家长都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但开心归开心,不管在家还是上学,防护还是不能忽略。除了密切监测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也要时时提醒孩子注意防护!
学生必读篇
01
早晨自检
若有发热(额温≥36.8℃时应复测腋温,腋温≥37.3℃判断为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
▲可园中学
02
风险自查和报告
当前疫情形势仍复杂严峻,如学生本人或同住家属近14天有风险地区(留意“东莞疾控”公布信息)旅居史的自我排查,要由家长及时向社区和学校老师报备,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排除风险后方返校。
▲中堂镇实验中学
03
出行防护
出行途中注意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携带一周以上(至少每半天一个)的口罩返校。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尽量家校“两点一线”往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乘坐电梯及公共交通尽量少接触公共物品,与他人尽可能保持距离,不交谈,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洗手。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
04
入校检查
遵照学校安排错峰到校,全程佩戴口罩,安静有序接受入校粤康码、行程卡、测温、核酸报告检查。如需排队等候,自觉与人保持一米的间距,不交谈。如身体不适或体温异常,应及时报告老师,服从学校安排转移至健康观察室等候家长,未经允许不得前往其他地方。
▲塘厦中学
05
在校检测
配合学校晨、午(晚)检,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及时报告老师,戴好口罩听从学校安排前往校医室或隔离室,必要时请家长接回。如发现其他同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避开,并及时报告老师。
▲石碣中学
06
规范隔离
因病缺课或隔离期间,每日向班主任汇报健康状况,及时回复学校追踪。传染病患者康复或解除观察后复学,提供病愈复课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经学校校医复核排除传染性后返校;过敏、哮喘等非传染病引起的咳嗽向学校提供医院证明;所有疾病患者康复的(退热48小时后,呕吐腹泻消失72小时后),均错峰于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到校,经校医复核确认后方可回班。
▲常平中学
07
个人卫生
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修剪指甲;咳嗽或打喷嚏时避开他人,并用纸巾或肘部遮挡口鼻;不揉眼、抠鼻。疫情期间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学会正确的七步洗手法。使用洗手液(肥皂)及流动水清洗,时间不少于20秒。必要时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揉搓手部。
以下情况必须洗手:饭前、便后、体育课与运动后、高频次触碰公共物品(电梯按钮、扶手等)、接触动物后、感觉手脏时等。
▲东坑中学
08
校内防护
疫情期间,学生入校后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防护,佩戴口罩(运动、就餐、就寝时除外)。
上课:尽量单人单桌,保持距离最大化,相互不交头接耳。
课间:规定范围内适当、适度活动,与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串班不扎堆,不追逐打闹。
体育课: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与他人保持距离,尽量避免交叉使用个人体育器材。
午休:不混班午休,座位、床铺保持距离,同学之间不交流。走读学生尽量留校,寄宿生返回宿舍午休。
餐饮:走读学生尽量留校用午餐,不聚餐,不购买校外餐饮。食堂就餐遵照学校安排分时进行;进入餐厅佩戴口罩,按餐桌上的分隔就餐标识,错位就座,不交谈;就餐前不脱口罩,就餐后立刻佩戴口罩快速离开;送餐到班的领餐后自觉回位就餐。餐前按七步法洗手。自带水杯,不与他人共用。
如厕: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与人保持距离,不嬉戏打闹,便后按七步法洗手。
住宿:寄宿学生佩戴口罩进入宿舍,尽量留在自己房间,不串门不聚集;打水、洗衣等期间有序排队,不攀谈;按时就寝,不熬夜;保持室内清洁,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及时清除垃圾;每天清晨测量体温,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或身体不适,立即向宿管老师汇报,服从老师安排到隔离场所,通知家长接回,及时就医、居家学习。如确实不能接回的,安排教职工陪同就医,返校后安排独立区域住宿,进行线上学习,经3天2检核酸检测或抗原盒检测(第1、3天检测)阴性后方可回原班级、原宿舍。
▲东莞外国语学校
09
保持环境卫生
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垃圾分类丢放。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保持用品清洁。清除室内外积水,防止蚊虫孳生。
▲华侨中学
10
口罩使用规范
一般情况下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佩戴前应洗手,佩戴时注意区分口罩上下和内外面,摘口罩时应注意避免手接触口罩外面,丢弃时可使用塑料袋包装后再丢弃,或丢至专用口罩回收箱,避免口罩二次污染。
▲清溪中学
11
健康生活
规律作息,坚持每天户外体育锻炼2小时,保持8—10小时睡眠,保证营养,均衡饮食,不挑食、不偏食,适量饮水。注意根据天气和所处环境增加衣物,避免受凉或过热。平衡情绪,保持心情舒畅,如感恐慌或焦虑,及时向家长或老师倾诉,或向心理老师求助。
▲东莞中学初中部麻涌古梅一中
家长特别提醒篇
01
风险排查和报告
家长须按市疾控部门风险排查和报备的要求如实向社区和学校报告孩子和同住家属14天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家长或孩子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莞及孩子共同居住人粤康码出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时,须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还应及时告知孩子班主任。
02
孩子健康防护
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加强往返学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其提供一周以上(至少每半天一个)的口罩携带返校;孩子在有寄宿条件学校就读的,应让孩子在校内食宿,落实全封闭管理要求;孩子在不具备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的,尽量在学校午休及用午餐,家长和学生应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实行家校“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孩子符合接种条件的,要按时带孩子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增强免疫力。
03
居家隔离
如有家庭成员需要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应尽可能与其他家庭成员分房间居住,减少接触;必须接触时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执行分餐制;被隔离者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环境要随时消毒。消毒剂按说明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家庭成员隔离,家长应每日向班主任报告情况。
04
返校核验
患病小孩病愈且隔离期满后,需在复课前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在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后到校,先到校医室复核确认后,方可回班。已排除传染病返校的,除提供医学证明外,应待发热、咳嗽、吐泻等不适感消失,身体痊愈(发热者退热48小时后,呕吐腹泻者症状消失72小时后)。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咳嗽也需提供医院的医学证明。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先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小孩暂时回家继续隔离。家长有异议,之后可与学校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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