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11月23日讯 为深入推进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鼓励群众特别是寄递渠道从业人员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浓厚的禁毒氛围,11月19日,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在大朗公安分局举行东莞市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举报奖励发放仪式。奖励举报有功人员4名,发放举报奖励金6万余元。
自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国家邮政局联合部署开展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以来,东莞市共侦破寄递渠道毒品案件7宗,抓获涉毒品犯罪嫌疑人17人,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一批;培训从业人员5万多人,印制禁毒宣传车身贴4300份,检查寄递企业88家。
下来,东莞市公安禁毒部门将继续开展常态化专案打击、禁毒宣传培训,重奖举报有功人员,纵深推进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市邮政管理局将继续发挥市场监管责任,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公安禁毒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战果最大化;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积极发动从业人员参与禁毒工作,形成浓厚的禁毒氛围。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110、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举报电话:0769-22220799;
2.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www.gddg110.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3.信函举报,举报人可寄送信函到东莞市公安局举报中心(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进行举报;
4.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特别提醒
根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对举报人员保密。
案例
2021年3月21日,大朗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利用寄递渠道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光等4人,缴获毒品γ-羟基丁酸800瓶,查处涉毒违法寄递企业顺丰速运(东莞)有限公司樟木头第三营业部。根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相关办法,大朗公安分局奖励举报群众人民币50000元。
2020年12月28日,企石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利用寄递渠道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犯罪嫌疑人蒋某生,缴获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3包。根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相关办法,企石公安分局奖励举报群众人民币5000元。
2021年7月22日,企石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利用寄递渠道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武等2人,缴获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7瓶。根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相关办法,企石公安分局奖励举报群众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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