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6月4日讯 当前是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大量诉讼案件涌向法院,“案多人少”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大胆破题,如何精准解题?6月3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介绍了东莞市多部门协调联动,打造诉源治理新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工作经验及成效。
市委政法委:主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在去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时代命题,其关键的主旨就是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市域这个层面。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就是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或有效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的概率,更加高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可见,诉源治理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高度契合,我们要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高度整体推进我市诉源治理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泽伟说。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通过加大在矛盾多元化解方面的尝试和探索,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商事调解有机衔接,政法委、法院、司法、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2019年,东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意见》《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东莞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东莞法院:全面推进诉调对接“1+2+3”模式
2019年,东莞市委政法委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和诉调对接“1+2+3”工作模式,也就是建立1个诉调对接中心和线上线下2个调解平台,构建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共3大调解队伍。
据统计,2019年,全市三个基层法院参与诉前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80706件,诉前成功调解案件48322件,调解成功率为68.52%,40.27%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全市基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86194件,同比增长3.29%,增幅同比下降26.7个百分点。
“这个成效表明,超过4成的民商事纠纷在诉讼前,就通过调解这种及时快速又不伤和谐的方式化解了。既便民利民,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东超表示,法院与各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优势,促进类型纠纷一体化处理。
比如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出台《关于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实现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将绝大部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全年进入法院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仅5140件,不到全市劳资纠纷总数的10%。
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方面,全面开展赔偿标准统一、鉴定程序规范、纠纷调解前置等工作。全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2661件,同比下降29.27%。
在家事、商事等纠纷类型化调解方面,与市妇联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合作,建立专门家事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家事案件占82%。与市工商联、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有效化解大量涉企纠纷,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解纷优势更加凸显,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1-4月,全市基层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案件14079件,调解成功率45.5%,一审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8.33%。
司法局:多方联动构建大调解格局
据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黄文胜介绍,市司法局整合全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方联动工作机制,集成多元手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向每个角落延伸,初步构建了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了调解的解纷和社会治理功能。
2019年,东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15次,依法调处矛盾纠纷63749宗,成功调处62442宗,调解成功率98%,涉及金额超7亿元,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为推动东莞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行业自律管理、自身发展,东莞市调解协会5月10日成立。下阶段,司法局将继续推动和支持市调解协会的运作与发展,统筹管理好全市调解资源,综合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调解组织、调解人才、配套服务,建立以市调解协会为核心的组织机制。
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典型复工复产篇
案例一:法院“牵线搭桥” 促“冤家”企业携手复产
原告某塑胶制品厂与被告某智能装备公司是一对老合作伙伴,塑胶制品厂曾多次向智能装备公司订购生产设备,但塑胶制品厂却反映,职能装备公司不但延期交付设备,设备也没达到约定的技术要求,双方因此闹起矛盾。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接收案件后,考虑到企业的复工复产需求,开通“绿色”处理通道,优先进行调解,于是将案件委托给经验丰富的律师调解员周云。周云一方面帮助原告算好经济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沟通。她了解到,被告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人手不足,才导致生产及后期维护出现纰漏,并非恶意毁约。经调解,被告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原告损失,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携手共渡难关。
案例二:活调解保生产 助力企业共克时艰
“纠纷调解后,账户解封了,现在口罩机配件订单完成了一半,公司总算缓过来了。”今年3月27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回访东莞某科技公司时,公司负责人表示。两个月前,该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拖欠个体工商户王某44万余元货款,被对方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随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桥头法庭收案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该公司了解情况。负责人康先生表示,双方业务往来多年,确实是因为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才拖欠王某货款,公司最近刚接到600万元的口罩机配件生产订单,若能解冻公司账户, 再宽限一段时间,让公司可以发放工人工资,顺利复工复产完成这笔订单,定能偿还拖欠的货款。
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迅速联系原告王某,向其解释被告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意愿,劝说其给予该公司一定期限分期偿还欠款。3月4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迅速采取解冻措施,使被告公司恢复生产。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一半订单并陆续向客户发货,同时亦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王某支付了两期欠款。
劳动争议篇
案例三:多方联手调解 130名工人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2019年12月下旬,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村一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准备将整个企业搬迁到河源。部分工人不愿意跟着过去,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双方没有谈拢补偿数额,产生纠纷。
2019年12月2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派出两名人民调解员周钰传、胡博文,会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劳动监察员、大朗镇水平村委会工作人员,到村里处理上述劳资纠纷。经各方共同努力,130名工人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分三期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及补偿款共计606万多元。
公司已于12月足额支付130名员工第一期补偿款350万余元,工人们收到款项后,愉快地踏上了春节返乡之路。今年3月15日前,公司全部付清606万多元。
案例四:劳动者滞留疫区维权难?法院电子送达+线上调解强保障!
东莞市凤岗镇某公司2019年10月因经营亏损决定解散,并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未能足额支付补偿金。随后,仲裁庭裁决该公司应支付胡某等5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共计188705元。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于2020年2月13日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提起诉讼。
鉴于处于疫情防控期,胡某等5名劳动者均在外省未回莞。清溪法庭收案后,利用电话及微信进行电子送达的同时,还尽最大努力争取对该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胡某等5名劳动者均表示,公司解散后便一直待业在家,加上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找工作,正等着经济补偿金熬过困境。而原告也表示,公司已停业半年,且账上已无资金,实在无力全额支付款项。
承办法官吴鹏飞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沟通,向双方分析利弊,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2020年3月13日上午,吴鹏飞法官对该案进行在线开庭,胡某等5名劳动者同意减免部分经济补偿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在调解笔录上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再邮寄双方,案件圆满解决。
道交事故篇
案例五:法院“云视频”调解 隔空谈妥交通赔偿
2月19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为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开展网上视频调解,成功调处了一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去年10月30日傍晚,张女士在东莞市长安镇驾驶电动车行进时,被宁某驾驶的小客车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随后张女士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向宁某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近6万元。经调解员多次协调沟通,双方对赔偿金额仍未能谈妥。春节已近,张女士就赶回陕西老家过年了。
春节后,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张女士一直留守陕西老家。调解员经多次跟双方当事人微信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进一步的调解意愿。2月19日上午,调解员借助广东诉讼服务网平台,组织了线上视频调解。此时,宁某身处东莞,张女士远在陕西家中。相隔千里,双方在视频上协商调解方案。经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这场僵持数月的交通赔偿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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