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3-03-07 09:37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中、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6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筷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餐具(抽检日期:2022-11-14)经抽样检验,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硫酸钠计)项目不合格、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东莞市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东莞莹辉灯饰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餐盘、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莹辉灯饰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餐盘、碗(抽样日期:2022-11-11)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硫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东莞莹辉灯饰有限公司食堂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的行为给予警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