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03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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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6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筷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餐具(抽检日期:2022-11-14)经抽样检验,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硫酸钠计)项目不合格、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东莞市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东莞莹辉灯饰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餐盘、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莹辉灯饰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餐盘、碗(抽样日期:2022-11-11)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硫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东莞莹辉灯饰有限公司食堂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的行为给予警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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