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虎门镇高科四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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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高科四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一期)

用地单位: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用地位置: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

用地面积:0.2749公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419002024XS0111467号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0.2749公顷,道路全长145米。

附件:

高科四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预审选址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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