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虎门镇博美停车楼”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
2024-09-27 11:13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中、小】 打印 -
分享到:
项目名称:虎门镇博美停车楼
用地单位: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社区
用地面积:合计4068.12平方米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规字第2024-03-3011号
建设规模:容积率≤3.5,高度≤35米,建筑密度≤60%,配建停车位356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