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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门镇2021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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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 16:02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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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1年12月27日起至 2022年1月5日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地址: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电话:85196728),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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