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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6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厚街得米餐饮店销售的“至尊海鲜炒饭”(加工日期2022-09-21)、“黄金鸡蛋牛肉炒饭”(加工日期2022-09-21)产品
(一)东莞市厚街得米餐饮店销售的“至尊海鲜炒饭”(加工日期2022-09-21)、“黄金鸡蛋牛肉炒饭”(加工日期2022-09-21),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厚街得米餐饮店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该不合格食品进行排查原因,由于在加工环节的不严谨导致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加工环节造成。
2023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