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5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
|
|
|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3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3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63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厚街郭武蔬菜店销售的“芹菜”产品
(一)东莞市厚街郭武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2-07-27),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厚街郭武蔬菜店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另,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产品是从外面采购回来直接进行销售,该店认为该批次产品是种植环节造成的,而不是该店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