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城镇建设_图说厚街_中国东莞厚街镇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个导航区、7个视窗区共计8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本区域含有45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2,本区域含有9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2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0619号)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5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4-27 17:41 来源: 本网 [ 打印页面 ]    [ 关闭页面 ]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3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9期),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厚街明记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产品

  (一)东莞市厚街明记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2-11-12”,经抽样检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厚街明记蔬菜档经营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公司认为该批次产品是种植环节造成,而不是该公司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4月27日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3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4,本区域含有6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slh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