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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乌沙村第二工业园三楼部分厂房及4、5栋宿舍出租交易公告
  • 2025-09-04 11:24
  • 来源: 中国东莞洪梅街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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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J02-N2441900618111714P-20250901-000091-7


东莞市洪梅镇招投标服务所受洪梅镇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洪梅镇乌沙村第二工业园三楼部分厂房及4、5栋宿舍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交易保证金

资产地址

201000105

经营性资产

 8349.1平方米

3年

101024 元/月(不含税)

     2000  元/月

130000元

洪梅镇洪金路17号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生产经营。

三、行业要求: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法人。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洪梅镇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且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缴 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5年9月11日17点00分前通过 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9月11日17时00分前完成保证金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账号转账途径入账 (不接受现金途径入账、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入账),竞投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同一项目不接受分多笔缴纳)。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意向竞投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洪梅镇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5年9月9日8点30分 - 2025年 9月9日 17点30分。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9月11日。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9月12日11时00分00秒,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2025年9月17日17点30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初步竞得人/底价交易意向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其他信息

1、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2、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如有其他意向人,可在不改变原交易方案主要条件、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基础上,自交易程序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网上报名“先到先得”原则与业主单位达成交易,或可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

3、其他相关条款详见合同文本,请自行下载合同及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条款,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对合同条款无异议;

4、本交易的租赁金额不含任何税费,若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税额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且按照开具发票时规定的实际税率和税种计算;

5、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消防、水电安装费,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东莞市洪梅镇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841008

交易服务机构: 东莞市洪梅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34号河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三楼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88849038



东莞市洪梅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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