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东莞市豫鑫物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东莞市豫鑫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441900155082)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承诺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证》之日起180日内按规定投入自有专用且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并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东莞市万信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441900137856)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连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分局依法注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上述业户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如擅自经营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