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方案>的通知》(东府〔2014〕147号)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国土资〔2017〕264号)要求,镇人民政府需对经审查通过的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东莞市洪梅镇夏汇村桥东路居住类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调查成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2日(共15天)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东莞洪梅镇栏目
(http://www.dg.gov.cn/hongmei/)
(二)现场展示:洪梅镇夏汇村村务公示栏和更新单元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510627077@qq.com;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镇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管理所”(邮编523160),信封表面须注明“洪梅镇夏汇村桥东路居住类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调查成果意见”。
个人意见需要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联系电话及有效电子邮箱和邮政快递EMS送达地址,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有效法人资料、有效联系电话及有效电子邮箱和邮政快递EMS送达地址,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相关文件、回复意见等采用现场签收、电子邮件及邮政快递EMS等方式送达,通过电子邮件及邮政快递EMS等方式送达至个人或企业提供的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五、咨询方式:
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8843386。
洪梅镇规划管理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