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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东莞市时珍本草医药有限公司黄江袁屋围分店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5年2723号)
(2025年27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局对东莞市时珍本草医药有限公司黄江袁屋围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CB769007120)现场检查确认,上述药店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通过现场复查,现决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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