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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对市政道路上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
  • 2023-09-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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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是城市市政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道经营等行为不仅给行人车辆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甚至会破坏市政隐蔽工程,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近日,黄江城管分局针对市政道路上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擅自开挖道路等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摆放“任性”?城管“严管”!


  近年来,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很多城市都掀起了一阵热潮,但提供绿色便捷交通方式的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还在存在不少问题和安全隐患。根据《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目前东莞市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在辖区内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

  近期,黄江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多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被零星投放在镇中心区路段,我分局组织各片长、业务中队在辖区内开展排查,并与相关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规定,分局依法对相关电动自行车实施查扣,向涉事企业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处以行政处罚,要求该企业在限期内回收全部投放在黄江镇辖区范围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拆除“高龄”广告牌,筑牢“头顶”安全线

  近期雷雨天气频发,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排查整治工作,保障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黄江城管分局针对辖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排查整治。


  黄江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对每一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都会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和宣传,通过普及隐患危害和排查方法等方面知识,充分调动商户自行排查整改的积极性,为全镇户外广告安全奠定基础。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分局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拆除,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排查中,黄江城管分局在辖区内共发现2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广告以及9个违规遮挡逃生窗的户外广告,并向当事人送达共11份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经沟通宣导,黄京坑村路口大型T型广告牌已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板湖村富康大厦大型户外广告牌由我分局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共1050平方米;9个违规户外广告也已限期整改。

  违规挖路立叫停,依法查处严监管

  近日,黄江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至江海城富海大道、玉堂围锦绣路和莞樟路黄江政府路段时,发现存在人行道疑似违规开挖情况,现场未见施工围挡和信息铭牌,执法人员随即叫停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挖掘道路许可审批手续。

  经调查了解,该三处工程均在未取得相关手续证明情况下擅自开挖市政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分别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该三宗案件处以行政处罚。


  黄江城管分局呼吁各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中要落实做好文明规范和施工围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且期间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须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接下来,黄江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规范围挡施工,严查市政道路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城市管理宣导工作,进一步提升黄江镇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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