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29号),涉及东莞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黄江港怡百货店销售的湖头蛤蛇酒产品
(一)东莞市黄江港怡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阳江市阳东区华天酒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湖头蛤蛇酒(商标:湖头、规格型号:5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15-06-05),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店有继续销售“湖头蛤蛇酒”的行为。经调查,该单位共采购了8瓶“湖头蛤蛇酒”,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6日间共销售8瓶的“湖头蛤蛇酒”(其中4瓶用于抽检),该产品于2021年5月6日已销售完,现已无库存。
(三)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不合格食品。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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