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百诺鑫(东莞)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等297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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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7:16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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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百诺鑫(东莞)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等297家企业(具体名单见横沥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中国东莞横沥镇栏目http://www.dg.gov.cn/hengli/查询)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297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志华、朱瑞莹 联系电话:83377317、8337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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