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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沥镇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本网
征集时间:2020-10-23至 2020-11-06

  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模范人物在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镇组织起草了《横沥镇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横沥镇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6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或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至: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党政办公室

  邮件编码:523460

  邮箱:dghldzb@vip.163.com

  联系方式:83371319



横沥镇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模范人物在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镇倡导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取向,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广东省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市文明委《东莞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意见》(东文明委通〔2020〕10号),结合《横沥镇“道德模范”圆梦计划实施办法》及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礼遇帮扶对象范围

  主要包括:由镇宣教文体旅游办挖掘、审核、初评、再经由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并推荐,最终获得市或市以上“好人”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公民及其家属,其中家属是指其配偶、子女及父母。

  二、礼遇办法

  礼遇“好人”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一)表彰奖励:为获得市或市以上“好人”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公民给予表彰。

  (二)庆典活动:举办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庆典等活动,邀请“好人”代表出席。

  (三)走访慰问:在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重点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宣传褒扬:在全市设置的善行义举榜、公益宣传栏宣传“好人”先进事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报道和出版图书、创作文艺作品、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好人”典型事迹。

  (五)公益活动:邀请代表参加进百姓巡讲活动,支持帮助“好人”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扶持成立以“好人”命名的道德模范工作室、好人工作室等公益团队。

  (六)赠阅报刊:每年赠送党风党报党刊。

  (七)城市入户:对于符合我镇落户政策的“好人”,优先办理入户手续。

  (八)参观游览:凡本市3A级及以上景区免门票,免费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遗址。

  (九)文化服务:在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优待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观看各类公益演出。

  (十)金融服务:在银行网点享受窗口优先服务。

  (十一)住房保障:符合保障住房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十二)医疗保健:横沥医院为道德模范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其在医院诊疗享有优先挂号、优先安排住院床位等服务。每年对其进行一次定点体检和保健指导。视病情需要,为行动不便的道德模范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

  (十三)入学服务:“好人”(非横沥户籍)及其家属可优先入读镇内公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

  三、帮扶办法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列为帮扶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横沥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重大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已故“好人”生活困难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二)帮扶措施及标准

  “好人”及其家属,因生活困难或突发事件需要帮助,可以申请如下救助:

  1.资金帮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好人”,通过呼吁社会捐赠或依托爱心基金给予资金扶助。

  2.医疗帮扶:道德模范及其家属因疾病等原因,可向镇医疗基金或镇慈善专项资金申请救助。经镇相关部门或慈善分会审核后,给予医疗救助。

  3.社会帮扶:在全社会倡导和鼓励机关、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帮扶生活困难“好人”。

  4.临时帮扶:“好人”及其家属因各种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可向镇慈善专项资金申请救助。经镇慈善分会审核后,给予临时救助;

  5.助学帮扶:“好人”及其家属因入学读书经济困难,可向镇慈善专项资金提交助学申请。经镇慈善分会审核后,给予助学救助。

  6.养老帮扶:“好人”及其家属(非横沥户籍)可申请入住横沥镇敬老院,收费标准根据个人自理情况,按本镇户籍人员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7.就业帮扶:对待业的“好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优先推荐其就业。

  各项帮扶原则上每年只可申请一次,由于特殊情况,可再次申请救助,单项资金帮扶上限为5 万元。如不符合上述条款的,帮扶资金可在“横沥道德模范圆梦基金”支付,单项帮扶资金上限为 5 万元。

  (三)申报审批程序

  对“好人”的帮扶,评定和核实由镇宣教文体旅游办负责。经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好人”及其家属要享受本方案的相关礼遇和帮扶,由其本人或所居住的社区(村)向镇宣教文体旅游办提出申请,再由镇宣教文体旅游办审核身份加盖意见后,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社团办理落实,最终解释权归镇宣教文体旅游办所有。

  四、责任分工

  镇宣教文体旅游办负责指导制定礼遇帮扶工作措施,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表彰奖励、庆典活动、慰问走访、宣传褒扬、公益活动、赠阅报刊、参观游览等礼遇,由镇宣教文体旅游办具体落实。

  (二)城市入户礼遇,由镇公安部门具体落实。

  (三)文化服务礼遇,由镇文化服务中心具体落实。

  (四)金融服务礼遇,由镇财政分局具体落实。

  (五)住房保障礼遇,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落实。

  (六)医疗保健礼遇,由镇卫生健康局具体落实。

  (七)入学服务礼遇,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落实。

  (八)资金帮扶、医疗帮扶、社会帮扶、临时帮扶、助学帮扶、养老帮扶等措施,由镇公共服务办具体落实。

  (九)就业帮扶措施,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对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的,进行登记建档,及时了解其详细情况及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礼遇对象不得以所获荣誉称号名义参与营利性社会活动,如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失去示范性、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经调查核实,由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荣誉证书,并取消其礼遇帮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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