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按照《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于6月14日至6月20日开展了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本次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于6月14日将《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迅速转发至13家市属企业,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该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全面排查涉及本企业的假冒国企情况。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四种情形,一是通过伪造企业公章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二是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三是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四是其他假冒国企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排查,13家市属企业中有2家市属企业(东莞银行、东莞证券)发现不法分子假冒国有企业名义相关线索9条,例如,东莞证券发现不法分子冒充工作人员名义,诱骗投资者下载假冒APP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我委搜集相关违法证据材料,并形成总结报告,报至省国资委。
通过本次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国有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了依法合规、守信经营的市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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