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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积极贯彻落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
  • 2020-09-10 10:3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东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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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工作,我委于7月28日已向各市属国有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一是不折不扣完成减免任务。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对承租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所属物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疫情期间已享受其他政策减免优惠的,不足3个月部分予以补足,已达3个月的不再减免。

  二是督促“二手房东”释放减租让利。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结合有关政策的要求,通过签订租金减免协议、引入举报机制等多种形式,压实“二手房东”减租责任,督促“二手房东”向租户释放减租的让利,确保减免租金足额惠及最终承租人;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二手房东”截留让利的,要采取缩短租期、取消租约等方式进行制裁,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对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二手房东”,因截留让利被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3年内不得参与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上述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依法依规制定落实本企业租金减免的具体方案,主动联系和指引承租人做好租金减免的相关工作。

  目前各市属国有企业已稳步推进租金减免工作。疫情爆发以来,截至2020年8月31日,对承租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所属物业且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减免租金1840.89万元、惠及878户。

  下来,我委将继续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省市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相关政策,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减轻经营负担,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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