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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到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 2015-08-27 07:10
  • 来源:未知
  • 发布机构:东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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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和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相关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以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作督查工作,要求全委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根据部署,8月25至27日,委陈会副调研员率队,先后到虎门港集团、石东实业、新奥燃气和东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市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陈会副调研员首先听取了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以及市委中心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最后对各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尽快梳理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防控体系。三是全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按时整治、问题及时解决。四是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加大应急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应急预案,形成完善的应急体系,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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