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迎恩门,提升周边人居环境品质,打造高品质公共空间,完善道路交通体系,莞城街道拟对迎恩门周边环境与道路交通进行优化。项目需拆除位于历史城区内的21处非历史建筑。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迎恩门公园与凤来路节点优化项目概况
迎恩门公园与凤来路节点优化项目位于历史城区内,涉及迎恩门周边景观环境与规划凤来路,将取消迎恩门两侧市桥路,改造为景观纪念广场,融合迎恩门南北地块,整体打造为城市公园;规划凤来路,起点接西正路,终点接运河东二路,道路全长约219m,双向四车道,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莞城街道组织编制了迎恩门公园与凤来路节点优化方案(效果图详见附件1)。
二、拟拆除建筑基本情况
迎恩门公园与凤来路节点优化项目需拆除位于历史城区内的21处非历史建筑(详见附件2与附件3)。莞城街道开展了相关区域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评估结论为拟拆除建筑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与风貌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要素,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价值。2023年5月31日,莞城街道组织了专家评审,专家组同意优化方案中提出的拆除建议。
三、公示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电子邮箱:gczjj2020@126.com;
(二)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南楼莞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封表面须注明“迎恩门公园与凤来路节点优化项目拆除21处非历史建筑的意见”。
(三)联系电话:0769—22100976。
五、听证申请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莞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莞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