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莞城户籍生2019年春季转学申请的通知
关于受理莞城户籍生2019年春季转学申请的通知
各位家长:
为了有效安排莞城户籍生2019年春季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具有莞城户籍,年龄必须符合申请对应的年级。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办公室
(二)申请时间
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4日(元旦等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递交纸质材料清单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书;
4.原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三、安排办法
所有转学生由莞城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莞城宣传教育文体局
2018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