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东莞市镇街(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东府函〔2024〕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东食药安办〔2023〕28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东莞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东食药安办〔2023〕34号)要求,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33个镇街(园区)202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考核评价。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23年,全市各镇街(园区)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统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行刑衔接,加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和犯罪案件侦办,强化宣传引导和应急管理,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用药安全。
2023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如下:一是食品安全工作方面。A级为樟木头、石排、莞城、茶山、谢岗、道滘、麻涌、万江、石碣、凤岗、东坑等11个镇街。B级为企石、横沥、大朗、南城、东城、望牛墩、高埗、洪梅、长安、厚街、寮步、松山湖、塘厦、大岭山、黄江、常平、清溪、桥头、石龙、沙田、虎门、中堂等22个镇街。二是药品安全工作方面。A级为横沥、谢岗、石排、洪梅、桥头、莞城、石龙、茶山、大朗、樟木头、塘厦、松山湖等12个镇街(塘厦、松山湖并列第11名);B级为黄江、望牛墩、东坑、道滘、厚街、万江、沙田、东城、凤岗、常平、南城、企石、麻涌、虎门、大岭山、寮步、长安、石碣、清溪、中堂、高埗等21个镇街。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镇街(园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相关镇街(园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同时也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于结果通报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食药安办。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新变化、新业态带来新挑战,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监管+服务”理念,把“四个最严”真正落实落细落到位,以“严”的主基调防范风险、应对挑战,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持续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附件:1.2023年东莞市镇街(园区)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结果
2.2023年东莞市镇街(园区)药品安全责任考评结果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
2023年东莞市镇街(园区)食品安全
工作考评结果
附件2
2023年东莞市镇街(园区)药品安全
责任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