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优才卡
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东府函〔2023〕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优才卡管理办法的修订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同时避免政策空白期,经研究决定,现将《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8日。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0010D/2023-0108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名称: |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
文号: | 东府函〔2023〕1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主题词: |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优才卡
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东府函〔2023〕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优才卡管理办法的修订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同时避免政策空白期,经研究决定,现将《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8日。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9-12345(咨询投诉电话) dgsupport@dg.gov.cn(网站维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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