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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10D/2022-0147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17
名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府办〔2022〕57号 发布日期: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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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

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2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号),推动全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1+1+6”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和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保护优先。保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国土绿化,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

  —提升质量。坚持量质并重、质量优先,以调结构、提质量为主,加强技术指导,明确具体要求,构建优质高效、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节俭务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获取最大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经济务实推进国土绿化建设。

  —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绿化为民,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情感和美好愿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森林蓄积量达到39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省下达目标,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2768.93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1.高质量编制规划。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整合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编制林地保护、湿地保护、公园体系、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火灾防治等专项规划,及时修编市、镇街(园区)绿地系统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和目标任务,既满足生态、经济、景观要求,又满足健康、安全、宜居要求,相关规划成果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的检查和督促落实,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

  2.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筛选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受损山体、低质低效林以及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和速生相思林的分布区域,实施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结合城市更新,通过规划建绿、拆违种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等形式,拓展城乡绿化空间,提升绿地分布均衡性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尊重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和乡村禀赋特色,延续山水、田园格局和地形地貌特征,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充分利用荒地、废墟、边角地,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小生态板块,不断增加村庄绿地,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江海河湖等区域绿化工作,同步推进绿化工程和主体工程。

  3.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构建以南部连绵山体为屏障、以水乡河网湿地为重要生态区、以市域各级生态廊道为脉络的“一屏一区多廊”生态空间格局。以东江水系、莲花山余脉及珠江近岸海域湿地等为主体,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强化东江河流湿地生态带、狮子洋滨海湿地生态带、南部低山丘陵生态带的保护和修复。聚焦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集中分布区域,打造生态绿核,加强整体保护;依托农田、城市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绿色开敞空间,围绕主要山脉和重要河流湖库水系,建设依山傍水的生态廊道网络系统。

  (二)严格保护资源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地使用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优先保障科学绿化相关项目的采伐需求。实行林地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区域林地,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天然林、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加强天然林全面保护和系统恢复,天然林保有量不少于2778.5公顷。优化公益林布局,将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地优先划为公益林。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灭火职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预防、预警、处置和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0.9‰,重点区域林火瞭望监测覆盖率>90%,新营造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每年抚育防火林带500公里以上。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市镇村三级监测体系,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及红火蚁防治。到2025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05‰以下,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减少233.33公顷,拔除疫点镇9个,全市实现无疫情。

  5.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科学确定湿地总量管控目标,严格管理湿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加强征占用湿地管理。推行湿地分级管理,确保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湿地保护面积和湿地保护率持续稳定。到2025年,建成省级以上重要湿地1处,示范性湿地公园1处。严格红树林用途管制,加强红树林湿地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侵占红树林湿地的行为。

  6.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优化就地保护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以森林公园为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迁地保护力度,完成东莞植物园二期项目建设,提高植物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水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防控除治,严防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改善和恢复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生境。到2025年,对全市至少8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迁地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面积减少10%。

  7.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定期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补充调查,建立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逐级压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单位。落实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巡查、检查制度,防范和制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确保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率达100%。实行日常养护和专业养护相结合,加强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保护,及时开展衰退和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和复壮。推进古树公园和古树园建设,到2025年,建设10个绿美古树乡村、10个红色乡村。落实“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要求建设项目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需要原地保护的,应制定古树保护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开工建设;涉及迁移的,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依法从严审批。

  8.加强城乡绿化树木保护。逐步建立行道树、大树(胸径20厘米以上落叶乔木和胸径15厘米以上常绿乔木[1])电子档案,实行树木资源动态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坏树木和破坏树木立地生境。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禁止过度修剪树木。建立健全市、镇街(园区)、养护单位三级巡查体系,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树木的行为。严格控制树木砍伐,涉及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树木迁移应优先就近安排,统筹做好回迁利用。绿化改造维护过程中,对于部分根系发达的树种,要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减轻树木根系对道路和地下管网的影响,不应简单采取迁移、砍伐的措施;不得采用非通透性材料覆盖树木周围地面,不得过度修剪以致出现断头树。

  (三)科学开展建设

  9.科学选择绿化树种。编制《东莞市城乡绿化树种选择指引》,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明确城乡绿化骨干树种,分类制定林地、湿地、公园、道路等绿化树种名录。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绿化以及多树种营造混交林,审慎使用外来树种。严格控制绿化苗木规格,推广使用全冠苗,严防栽植“断头树”和违法采挖的自然生长大树。严格落实苗木“两证一签”制度,禁止使用来源不清的种子、苗木,提高实生苗和良种使用率。

  10.节俭务实开展绿化。统筹考虑建设和维护成本,因地制宜、可持续地开展绿化建设。尊重树木生长规律,根据自然条件特点,合理选择适应性好、寿命长、抗性强、养护成本低的植物种类。遵循生态系统自身运行规律,科学配置树种。合理确定绿化密度和苗木规格,杜绝“一夜成林”“快速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坚持以大苗栽植替代大树移植,切实减少城乡绿化对树木移植的依赖。坚决纠正片面追求景观效果、过度追求树种珍贵稀缺性等不科学绿化方式,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选择适宜季节开展绿化,避免浪费和损失。探索推广集雨型绿地建设,推广使用微喷、滴灌、渗灌、雨水收集利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区域,限制或者禁止将自来水作为园林绿化使用;减少硬质铺装使用,鼓励使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铺装材料。逐步建设完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提高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

  11.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营造高质量水源林,采用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套种方式,培育多树种混交的近自然林,提高森林植被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加强培育大径材林,推进多目标经营,有效增加优质大径级木材储备和林业生态产品供给。坚持全周期抚育经营理念,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分发育,提高森林的生长活力和稳定性。开展封山育林,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到2025年,营造高质量水源林1600公顷,建设大径材基地555.51公顷,抚育中幼龄林1600公顷,封山育林600公顷,建设森林经营样板基地1个。实施碳中和林业行动计划,通过强化森林经营、减少森林破坏和森林退化三个途径发挥森林固碳的潜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2021至2025年,森林蓄积每年增加79120立方米,实现对全省林业碳中和工作年度目标的贡献率达到0.86%。推进矿山石场治理修复,以“三区两线”及其附近废弃采石场修复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修复。到2025年,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不少于6公顷,建成绿色矿山9个。

  12.强化湿地生态修复。采用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重点开展水文和水环境、基底结构与土壤、湿地植被和生境等修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积极开展潮间带与滩涂生态修复,通过实施宜林荒滩造林、低效红树林修复、外来树种乡土化改造、受损红树林生境修复或重建等,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到202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完成省下达目标,岸线生态修复长度7.5公里,基本建成“美丽海湾”1个;营造红树林4公顷,修复红树林20公顷。推进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增强河湖自净功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完成全市217条污染河涌整治,继续开展美丽河湖、示范河涌建设。扎实推进交椅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因地制宜拓展和提供高品质的公众亲海空间。

  13.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以及口袋公园等建设,重点打造东莞植物园、元美公园和东莞市儿童公园,各镇街(园区)选取不少于1个镇级公园、3—5个社区公园,持续推进镇街公园品质提升,新建或改建1000个“口袋公园”,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坚持“应绿尽绿”理念,加强轨道交通、道路网络绿化美化,筑牢生态屏障。在全市打造10条绿化景观样板路、100公里生态绿廊和100条林荫大道。完善居住区绿化,保障新建居住区绿地指标和质量,加强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加强立体绿化,拓展绿色空间,开展墙体、屋面、阳台、桥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绿化,丰富绿化层次和景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圩镇、森林乡村建设,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美化,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林荫路覆盖率达85%以上,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85%以上,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立体绿化实施率达15%以上,园林式居住区达标率达60%以上,32个镇街全部达到森林城镇建设标准,绿化美化乡村115个。

  14.积极提升生态廊道品质。充分利用带状公园、道路绿带、水岸绿化以及各种小型绿地,打造城镇屏障廊道、乡村林网廊道、自然风景廊道、河流廊道和道路廊道,构建连续完整、景观优美、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廊道体系。增加廊道宽度和连接度,增强廊道的生态功能,为野生动植物提供适生环境,有效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净化空气、缓解热岛效应等功能,强化城乡之间、城市之间的绿色生态空间联系。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重点推进东江干流、石马河干流、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等碧道工程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设碧道不少于600公里,提升生态廊道节点质量310公顷。

  15.增强绿化惠民利民。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依托优质森林、湿地和城市绿地等资源,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绿色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突出生态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建设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积极推进自然教育,培育服务机构,壮大导师队伍,打造精品课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到2025年,建设省级自然教育基地7个。

  (四)强化科学管理

  16.推动智慧管理。优化提升智慧林业云平台,整合林业数据资源,推动和完善全市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森林、草地、湿地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探索建立“智慧园林”信息管理和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城市园林绿化量化评估和动态监管,实现信息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17.强化工程管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年度重点造林任务和造林成果落地上图、入库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行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养质量。加强造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落实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绿化的具体要求。加强绿化施工管理,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红树林等生境,禁止采用炼山、全垦等方式更新造林。定期考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绩和成效,开展示范和样板工程评比。建立健全造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18.开展监测评价。推进广东珠江口城市群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为改善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增强生态产品供应能力、推动绿色协调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成果,全面监测森林、湿地、城市绿地等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提升国土绿化状况监测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和湖长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绿化职责分工,压实绿化目标责任。将科学绿化的相关指标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实施细则。编制《东莞市绿化委员会工作规则》《东莞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市绿化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国土绿化。

  20.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国土绿化。加强涉农资金等现有资金统筹,保障造林绿化任务需求。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挥好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造林绿化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21.严格执法监督。加快制订《东莞市造林管理办法》《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树木管理暂行规定》,完善绿化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城市绿地等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发现有关单位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或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严格执纪问责。

  22.强化公众参与。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市民对绿化管理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开展宣传,弘扬科学绿化理念,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开展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活动,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持之以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国土绿化,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每年建设20个义务植树基地。

  23.夯实科技支撑。积极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树种配置、种植管护、有害生物防治、树木挽救复壮等关键技术研究,遴选储备、推广实施一批实用管用的绿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升绿化施工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经验,结合地方特点,出台造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养护质量标准,完善国土绿化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多层次、多方向的专业培训,提升绿化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附件: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附件

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

具体任务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各镇街(园区)均需配合〕

完成

时间

1

高质量

编制规划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编制林地保护、湿地保护、公园体系、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火灾防治等专项规划,及时修编市、镇(园区)绿地系统规划。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2

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3

拓展城乡绿化空间,提升绿地分布均衡性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4

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小生态板块。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5

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江海河湖等区域绿化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

持续

推进

6

化生态空间格局

构建“一屏一区多廊”生态空间格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持续

推进

7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强化林地使用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8

实行林地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区域林地。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天然林、公益林的保护管理。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9

加强天然林全面保护和系统恢复,优化公益林布局,天然林保有量不少于2778.5公顷。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10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预防、预警、处置和保障能力。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0.9,新营造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每年抚育防火林带500公里以上。

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


持续

推进

11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市镇村三级监测体系,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及红火蚁防治。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05‰以下,松材线虫疫情发生面积减少233.33公顷,拔除疫点镇9个,全市实现无疫情。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12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13

确定湿地总量管控目标,严格管理湿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加强征占用湿地管理。推行湿地分级管理,湿地保护面积和湿地保护率持续稳定。建成省级以上重要湿地1处,示范性湿地公园1处。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

推进

14

严格红树林用途管制,加强红树林湿地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侵占红树林湿地的行为。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持续

推进

15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16

优化就地保护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以森林公园为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17

加大迁地保护力度,完成东莞植物园二期项目建设,提高植物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水平。对全市至少8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迁地保护。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林业局

2025年

18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防控除治,严防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外来物种入侵面积减少10%

市林业局、东莞海关


持续

推进

19

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改善和恢复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生境。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

推进

20

严格保护古树名木

定期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补充调查,建立古树名木图文及后备资源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

市林业局


2025年

21

逐级压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单位。

市林业局


2025年

22

落实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巡查、检查制度,防范和制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确保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达100%

市林业局、各镇街(园区)


2025年

23

实行日常养护和专业养护相结合,加强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保护,及时开展衰退和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

市林业局、各镇街(园区)


持续

推进

24

推进古树公园和古树园建设,建设10个绿美古树乡村、10个红色乡村。

市林业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

25

落实“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

市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轨道交通局。

2025年

26

加强城乡绿化树木保护

逐步建立行道树、大树电子档案,实行树木资源动态管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27

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禁止过度修剪树木。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28

建立健全市、镇街(园区)、养护单位三级巡查体系,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树木的行为。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

29

严格控制树木砍伐。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持续

推进

30

科学选择绿化树种

编制《东莞市城乡绿化树种选择指引》,分类制定林地、湿地、公园、道路等绿化树种名录。

市绿委办

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5年

31

推广使用全冠苗,严防栽植“断头树”和违法采挖的自然生长大树。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32

严格落实苗木“两证一签”制度,禁止使用来源不清的种子、苗木,提高实生苗和良种使用率。

市林业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

33

节俭务实开展绿化

合理选择植物种类,科学配置树种,控制绿化密度和苗木规格,切实减少城乡绿化对树木移植的依赖,严禁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持续

推进

34

探索推广集雨型绿地建设,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减少硬质铺装使用,鼓励使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铺装材料。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


持续

推进

35

逐步建设完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提高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36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营造高质量水源林1600公顷,采用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套种方式,培育多树种混交的近自然林,提高森林植被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

市林业局


2025年

37

建设大径材基地555.51公顷,推进多目标经营,有效增加优质大径级木材储备和林业生态产品供给。

市林业局


2025年

38

坚持全周期抚育经营理念,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分发育,提高森林的生长活力和稳定性。开展封山育林,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抚育中幼龄林1600公顷,封山育林613.42公顷,建设森林经营样板基地1个。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39

实施碳中和林业行动计划,通过强化森林经营、减少森林破坏和森林退化三个途径发挥森林固碳的潜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实现对全省林业碳中和工作年度目标的贡献率达到0.86%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40

推进矿山石场治理修复,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不少于6公顷,建成绿色矿山9个。

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41

强化湿地生态修复

开展水文和水环境、基底结构与土壤、湿地植被和生境等修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

推进

42

开展潮间带与滩涂生态修复,通过实施宜林荒滩造林、低效红树林修复、外来树种乡土化改造、受损红树林生境修复或重建等,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营造红树林4公顷,修复红树林20公顷。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2025年

43

推进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增强河湖自净功能。

市水务局、市林

业局


持续

推进

44

持续整治黑臭水体,继续开展美丽河湖、示范河涌建设,完成全市217条污染河涌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

推进

45

推进交椅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拓展和提供高品质的公众亲海空间。确保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完成省下达目标,岸线生态修复长度7.5公里,基本建成“美丽海湾”1个。

市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

推进

46

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以及口袋公园等建设,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各镇街(园区)选取不少于1个镇级公园、3—5个社区公园,持续推进镇街公园品质提升,新建或改建1000个“口袋公园”。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47

加强轨道交通、道路网络绿化美化。在全市打造 10条绿化景观样板路100公里生态绿廊和 100条林荫大道。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持续

推进

48

推广林荫道路,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增加乔木种植比重。城市建成区林荫路覆盖率达85%以上,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85%以上,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持续

推进

49

完善居住区绿化,保障新建居住区绿地指标和质量,加强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城市园林式居住区达标率达60%以上。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50

加强立体绿化,城市立体绿化实施率达15%以上。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51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圩镇、森林乡村建设,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32个镇街全部达到森林城镇建设标准,绿化美化乡村115个。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2025年

52

积极提升生态廊道品质

利用带状公园、道路绿带、水岸绿化以及各种小型绿地,打造城镇屏障廊道、乡村林网廊道、自然风景廊道、河流廊道和道路廊道,构建连续完整、景观优美、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廊道体系。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

推进

53

增加廊道宽度和连接度,增强廊道的生态功能,为野生动植物提供适生环境,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净化空气、缓解热岛效应等功能,强化城乡之间、城市之间的绿色生态空间联系。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

推进

54

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建设碧道不少于600公里,提升生态廊道节点质量310公顷。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2025年

55

增强绿化惠民利民

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依托优质森林、湿地和城市绿地等资源,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绿色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56

突出生态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建设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

市林业局


2025年

57

积极推进自然教育,培育服务机构,壮大导师队伍,打造精品课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建设省级自然教育基地7个。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58

推动智慧管理

优化提升智慧林业云平台,整合林业数据资源,推动和完善全市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

市林业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持续

推进

59

探索建立“智慧园林”信息管理和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城市园林绿化量化评估和动态监管,实现信息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60

强化工程管理

强化工程管理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年度重点造林任务和造林成果落地上图、入库管理。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61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行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养质量。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62

加强造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落实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绿化的具体要求。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63

加强绿化施工管理,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红树林等生境。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64

定期考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绩和成效,开展示范和样板工程评比。建立健全造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

65

开展监测评价

建设广东珠江口城市群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

市林业局


2025年

66

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评价体系,全面监测森林、湿地、城市绿地等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提升国土绿化监测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67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和湖长制,将科学绿化的相关指标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实施细则。

市林长办、市河长办、各镇街(园区)


2025年

68

编制《东莞市绿化委员会工作规则》《东莞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发挥市绿化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

市绿委办

市林业局

2025年

69

加强资金保障

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国土绿化。

市财政局、各镇街(园区)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70

加强涉农资金等现有资金统筹,保障造林绿化任务需求。

市财政局、各镇街(园区)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71

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挥好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

市财政局、各镇街(园区)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72

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造林绿化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园区)


持续

推进

73

严格执法监督

加快制订《东莞市造林管理办法》《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树木管理暂行规定》,完善绿化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司法局

2025年

74

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城市绿地等违法行为。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局

持续

推进

75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

持续

推进

76

强化公众参与

确保市民对绿化管理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77

广泛开展宣传,弘扬科学绿化理念,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开展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活动,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市绿委办

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持续

推进

78

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国土绿化,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良好氛围,每年建设20个义务植树基地。

市绿委办

市林业局

持续

推进

79

夯实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树种配置、种植管护、有害生物防治、树木挽救复壮等关键技术研究,遴选储备、推广实施一批实用管用的绿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升绿化施工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持续

推进

80

出台造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养护质量标准、完善国土绿化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绿化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

  备注:相关任务指标完成时间为2025年底。


  1.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