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
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2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号),推动全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1+1+6”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和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保护优先。保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国土绿化,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
—提升质量。坚持量质并重、质量优先,以调结构、提质量为主,加强技术指导,明确具体要求,构建优质高效、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节俭务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获取最大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经济务实推进国土绿化建设。
—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绿化为民,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情感和美好愿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森林蓄积量达到39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省下达目标,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2768.93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1.高质量编制规划。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整合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编制林地保护、湿地保护、公园体系、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火灾防治等专项规划,及时修编市、镇街(园区)绿地系统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和目标任务,既满足生态、经济、景观要求,又满足健康、安全、宜居要求,相关规划成果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的检查和督促落实,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
2.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筛选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受损山体、低质低效林以及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和速生相思林的分布区域,实施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结合城市更新,通过规划建绿、拆违种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等形式,拓展城乡绿化空间,提升绿地分布均衡性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尊重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和乡村禀赋特色,延续山水、田园格局和地形地貌特征,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充分利用荒地、废墟、边角地,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小生态板块,不断增加村庄绿地,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江海河湖等区域绿化工作,同步推进绿化工程和主体工程。
3.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构建以南部连绵山体为屏障、以水乡河网湿地为重要生态区、以市域各级生态廊道为脉络的“一屏一区多廊”生态空间格局。以东江水系、莲花山余脉及珠江近岸海域湿地等为主体,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强化东江河流湿地生态带、狮子洋滨海湿地生态带、南部低山丘陵生态带的保护和修复。聚焦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集中分布区域,打造生态绿核,加强整体保护;依托农田、城市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绿色开敞空间,围绕主要山脉和重要河流湖库水系,建设依山傍水的生态廊道网络系统。
(二)严格保护资源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地使用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优先保障科学绿化相关项目的采伐需求。实行林地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区域林地,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天然林、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加强天然林全面保护和系统恢复,天然林保有量不少于2778.5公顷。优化公益林布局,将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地优先划为公益林。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灭火职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预防、预警、处置和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0.9‰,重点区域林火瞭望监测覆盖率>90%,新营造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每年抚育防火林带500公里以上。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市镇村三级监测体系,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及红火蚁防治。到2025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05‰以下,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减少233.33公顷,拔除疫点镇9个,全市实现无疫情。
5.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科学确定湿地总量管控目标,严格管理湿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加强征占用湿地管理。推行湿地分级管理,确保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湿地保护面积和湿地保护率持续稳定。到2025年,建成省级以上重要湿地1处,示范性湿地公园1处。严格红树林用途管制,加强红树林湿地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侵占红树林湿地的行为。
6.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优化就地保护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以森林公园为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迁地保护力度,完成东莞植物园二期项目建设,提高植物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水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防控除治,严防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改善和恢复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生境。到2025年,对全市至少8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迁地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面积减少10%。
7.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定期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补充调查,建立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逐级压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单位。落实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巡查、检查制度,防范和制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确保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率达100%。实行日常养护和专业养护相结合,加强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保护,及时开展衰退和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和复壮。推进古树公园和古树园建设,到2025年,建设10个绿美古树乡村、10个红色乡村。落实“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要求建设项目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需要原地保护的,应制定古树保护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开工建设;涉及迁移的,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依法从严审批。
8.加强城乡绿化树木保护。逐步建立行道树、大树(胸径20厘米以上落叶乔木和胸径15厘米以上常绿乔木[1])电子档案,实行树木资源动态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坏树木和破坏树木立地生境。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禁止过度修剪树木。建立健全市、镇街(园区)、养护单位三级巡查体系,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树木的行为。严格控制树木砍伐,涉及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树木迁移应优先就近安排,统筹做好回迁利用。绿化改造维护过程中,对于部分根系发达的树种,要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减轻树木根系对道路和地下管网的影响,不应简单采取迁移、砍伐的措施;不得采用非通透性材料覆盖树木周围地面,不得过度修剪以致出现断头树。
(三)科学开展建设
9.科学选择绿化树种。编制《东莞市城乡绿化树种选择指引》,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明确城乡绿化骨干树种,分类制定林地、湿地、公园、道路等绿化树种名录。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绿化以及多树种营造混交林,审慎使用外来树种。严格控制绿化苗木规格,推广使用全冠苗,严防栽植“断头树”和违法采挖的自然生长大树。严格落实苗木“两证一签”制度,禁止使用来源不清的种子、苗木,提高实生苗和良种使用率。
10.节俭务实开展绿化。统筹考虑建设和维护成本,因地制宜、可持续地开展绿化建设。尊重树木生长规律,根据自然条件特点,合理选择适应性好、寿命长、抗性强、养护成本低的植物种类。遵循生态系统自身运行规律,科学配置树种。合理确定绿化密度和苗木规格,杜绝“一夜成林”“快速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坚持以大苗栽植替代大树移植,切实减少城乡绿化对树木移植的依赖。坚决纠正片面追求景观效果、过度追求树种珍贵稀缺性等不科学绿化方式,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选择适宜季节开展绿化,避免浪费和损失。探索推广集雨型绿地建设,推广使用微喷、滴灌、渗灌、雨水收集利用等节水技术,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区域,限制或者禁止将自来水作为园林绿化使用;减少硬质铺装使用,鼓励使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铺装材料。逐步建设完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提高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
11.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营造高质量水源林,采用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套种方式,培育多树种混交的近自然林,提高森林植被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加强培育大径材林,推进多目标经营,有效增加优质大径级木材储备和林业生态产品供给。坚持全周期抚育经营理念,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分发育,提高森林的生长活力和稳定性。开展封山育林,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到2025年,营造高质量水源林1600公顷,建设大径材基地555.51公顷,抚育中幼龄林1600公顷,封山育林600公顷,建设森林经营样板基地1个。实施碳中和林业行动计划,通过强化森林经营、减少森林破坏和森林退化三个途径发挥森林固碳的潜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2021至2025年,森林蓄积每年增加79120立方米,实现对全省林业碳中和工作年度目标的贡献率达到0.86%。推进矿山石场治理修复,以“三区两线”及其附近废弃采石场修复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修复。到2025年,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不少于6公顷,建成绿色矿山9个。
12.强化湿地生态修复。采用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重点开展水文和水环境、基底结构与土壤、湿地植被和生境等修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积极开展潮间带与滩涂生态修复,通过实施宜林荒滩造林、低效红树林修复、外来树种乡土化改造、受损红树林生境修复或重建等,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到202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完成省下达目标,岸线生态修复长度7.5公里,基本建成“美丽海湾”1个;营造红树林4公顷,修复红树林20公顷。推进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增强河湖自净功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完成全市217条污染河涌整治,继续开展美丽河湖、示范河涌建设。扎实推进交椅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因地制宜拓展和提供高品质的公众亲海空间。
13.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以及口袋公园等建设,重点打造东莞植物园、元美公园和东莞市儿童公园,各镇街(园区)选取不少于1个镇级公园、3—5个社区公园,持续推进镇街公园品质提升,新建或改建1000个“口袋公园”,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坚持“应绿尽绿”理念,加强轨道交通、道路网络绿化美化,筑牢生态屏障。在全市打造10条绿化景观样板路、100公里生态绿廊和100条林荫大道。完善居住区绿化,保障新建居住区绿地指标和质量,加强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加强立体绿化,拓展绿色空间,开展墙体、屋面、阳台、桥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绿化,丰富绿化层次和景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圩镇、森林乡村建设,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美化,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林荫路覆盖率达85%以上,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85%以上,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立体绿化实施率达15%以上,园林式居住区达标率达60%以上,32个镇街全部达到森林城镇建设标准,绿化美化乡村115个。
14.积极提升生态廊道品质。充分利用带状公园、道路绿带、水岸绿化以及各种小型绿地,打造城镇屏障廊道、乡村林网廊道、自然风景廊道、河流廊道和道路廊道,构建连续完整、景观优美、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廊道体系。增加廊道宽度和连接度,增强廊道的生态功能,为野生动植物提供适生环境,有效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净化空气、缓解热岛效应等功能,强化城乡之间、城市之间的绿色生态空间联系。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重点推进东江干流、石马河干流、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等碧道工程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设碧道不少于600公里,提升生态廊道节点质量310公顷。
15.增强绿化惠民利民。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依托优质森林、湿地和城市绿地等资源,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绿色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突出生态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建设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积极推进自然教育,培育服务机构,壮大导师队伍,打造精品课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到2025年,建设省级自然教育基地7个。
(四)强化科学管理
16.推动智慧管理。优化提升智慧林业云平台,整合林业数据资源,推动和完善全市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森林、草地、湿地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探索建立“智慧园林”信息管理和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城市园林绿化量化评估和动态监管,实现信息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17.强化工程管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年度重点造林任务和造林成果落地上图、入库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行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养质量。加强造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落实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绿化的具体要求。加强绿化施工管理,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红树林等生境,禁止采用炼山、全垦等方式更新造林。定期考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绩和成效,开展示范和样板工程评比。建立健全造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18.开展监测评价。推进广东珠江口城市群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为改善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增强生态产品供应能力、推动绿色协调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成果,全面监测森林、湿地、城市绿地等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提升国土绿化状况监测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和湖长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绿化职责分工,压实绿化目标责任。将科学绿化的相关指标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实施细则。编制《东莞市绿化委员会工作规则》《东莞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市绿化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国土绿化。
20.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国土绿化。加强涉农资金等现有资金统筹,保障造林绿化任务需求。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挥好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造林绿化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21.严格执法监督。加快制订《东莞市造林管理办法》《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树木管理暂行规定》,完善绿化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城市绿地等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发现有关单位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或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严格执纪问责。
22.强化公众参与。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市民对绿化管理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开展宣传,弘扬科学绿化理念,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开展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活动,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持之以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国土绿化,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每年建设20个义务植树基地。
23.夯实科技支撑。积极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树种配置、种植管护、有害生物防治、树木挽救复壮等关键技术研究,遴选储备、推广实施一批实用管用的绿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升绿化施工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经验,结合地方特点,出台造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养护质量标准,完善国土绿化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多层次、多方向的专业培训,提升绿化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附件: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附件
东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备注:相关任务指标完成时间为2025年底。
1.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文)。